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贵州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为有效预防水土流失,保护并合理利用黄平县水土资源,我县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现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省、州审核。按照《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毁林、毁草开垦。
2.全县划定禁垦陡坡地总面积43757.57公顷,涉及全县11个乡镇。具体范围见附件《黄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示意图》。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黄平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