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 1

最新通知公告

  • 02

    2025-12

  • 01

    2025-12

  • 01

    2025-12

  • 01

    2025-12

  • 01

    2025-12

  • 10

    2025-11

  • 04

    2025-11

  • 03

    2025-11

  • 29

    2025-10

  • 27

    2025-10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房屋出租公告

  • 字体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415900
  •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房屋出租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拟将位于黄平县旧州镇的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位于黄平县旧州镇马靛街税务局办公楼。

二、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租约定

(一)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房屋不能用于经营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声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二)出租房屋数量:

黄平县旧州镇马靛街税务局办公楼2层3-4号房,3层4号房、5层一间。

租金收取方式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年一次。即合同签订后,在交付房屋前,必须交清下年度租费。

(三)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带参拍保证金打入我局指定账户后,方能参拍。竞租成功者,在合同签订交纳租赁费时,参拍保证金予以抵充。若竞租成功者在签约后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本局,不予退还;竞租未成功者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拍保证金。

(五)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六)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租期开始。

四、报名事项

报名者需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的同时,提交初步的经营方案。

五、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

(三)公开竞租地点和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四)报名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办公室(黄平县新州镇兴隆路249号)。

(五)联系人:周莹莹;联系电话:0855-2432263。


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

2025年11月3日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