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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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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296400
  •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黄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在2024年10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示反馈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对黄平县自然保护地开展了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黄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黄平县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整合优化前,黄平县自然保护地共有5个,其中:自然公园3个,分别是㵲阳河风景名胜区(黄平片区矢量化面积15494公顷),贵州㵲阳湖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21283公顷),贵州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黄平片区面积:541.97公顷);自然保护区2个,分别是黄平县上塘朱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346.17公顷),黄平县平溪大湾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940.92公顷)。整合优化前,黄平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共计40795.41公顷,占县域面积比例24.43%。

二、上一轮整合优化情况

在2024年10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示反馈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中,黄平县自然保护地还保留3个:㵲阳河风景名胜区,面积12307.44公顷;黄平县上塘朱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8618.25公顷;贵州㵲阳湖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086.93公顷。整合优化后,黄平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共29012.6公顷,占县域面积17.37%。

二、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

(一)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说明

本次黄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在2024年10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示反馈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将黄平县上塘朱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归并进贵州㵲阳湖国家森林公园,并按照文件要求回填基本农田面积103.80公顷。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回填”的“天窗”面积

按照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黄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共“回填”基本农田103.8公顷。

三、黄平县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黄平县共有自然保护地2个,总面积29116.42公顷,占黄平县国土总面积的17.62%。

(一)㵲阳河风景名胜区

㵲阳河风景名胜区“回填”基本农田0公顷,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面积为12307.44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37%。

(二)贵州㵲阳湖国家森林公园

按照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贵州㵲阳湖国家森林公园“回填”基本农田103.80公顷,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面积为16808.98公顷。

(三)黄平县上塘朱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

按照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黄平县上塘朱家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归并进贵州㵲阳湖国家森林公园。

四、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来信反馈意见,请将修改意见邮寄至黄平县林业局,通讯地址: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㵲源路林海大厦205室,邮政编码:556100。

(二)邮箱反馈意见,邮箱号:670610133@qq.com,联系电话:0855-2432505。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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