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司通〔2025〕11号)文件精神,由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启动了我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认定工作。
“白名单”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一)守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行为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或实施行政强制。近三年内没有税务违法、拖欠员工工资、违法排污等情况,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以上(含较大)质量事故。(二)信用状况良好。在我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位于A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三)风险机制健全。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及防范内部管理机制,能够确保企业及其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前期摸底排查、条件审查、会商认定等程序,初步确定我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的“白名单”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黄平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说明理由,以便核查)。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复核,最终确定“白名单”企业名单并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0855-2469522
附件:黄平县首批拟纳入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名单.xlsx
黄平县司法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