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拟将位于重安镇的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位于黄平县重安镇兴隆街。
二、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租约定
(一)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房屋不能用于经营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声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二)出租房屋数量:重安镇兴隆街1-2层(原地税办公楼)。
(三)租金收取方式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年一次。即合同签订后,在交付房屋前,必须交清下年度租费。
(四)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带参拍保证金打入我局指定账户后,方能参拍。竞租成功者,在合同签订交纳租赁费时,参拍保证金予以抵充。若竞租成功者在签约后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我局,不予退还;竞租未成功者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拍保证金。
(六)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租期开始。
四、报名事项
报名者需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的同时,提交初步的经营方案。
五、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
(三)公开竞租地点和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四)报名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办公室(黄平县新州镇兴隆路249号)。
(五)联系人:周莹莹;联系电话:0855-2432263
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