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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受县领导委托,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黄平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城镇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六)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来信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经办人员对选择为不公开信件的来信人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领导信箱”受理工作人员会在当日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信件查询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