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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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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4663347
  •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黄府办函〔2020〕7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黄平县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黄平县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东南州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黔东南府办函〔2020〕49 号),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方案。

一、质量目标

(一)工业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县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县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督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成省、州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抽检任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县内种养殖企业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成省、州下达的安全监测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全年在建项目监督覆盖率、大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中型项目、小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分别达98%、90%。(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值65%以上;公路工程交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大中型、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分别达100%、98%;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六)全县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保持在95%、92%以上;县城及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100%、95%以上。(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县水务局)

(七)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左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八)推动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服务单位开展服务质量承诺,(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黄平供电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提升工业园区投入产出比,推进园区产业循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槐花工业区、县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

(二)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培育、培训并推荐申报国家质量标杆企业不少于1家,组织参加标杆经验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三)对县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布局和质量水平现状开展摸底调查,指导1家企业制定首席质量官制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积极推荐企业参加省、州举办的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卓越绩效管理培训。(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五)加强重点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农村低压电器产品安全监管;省、州级监督抽查(含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公安局)

(六)开展贵州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工作,推荐省长质量奖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教育科技局)

(七)实施“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家;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完成0.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

(八)加大品牌建设,将更多产品纳入县域公共品牌“且兰遗风”管理,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我县绿色优质农产品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

(九)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县乡公路路面提升改善工程63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十)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筑;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创建省优质质量工程。(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县国资办)

(十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22座,行政村公共厕所普及率有较大提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新增公共停车位125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

(十四)组织参加贵州省游客满意企业和旅游服务之星竞赛活动;持续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导游员、讲解员日常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沟通协调、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十五)深入开展旅游市场“购物店”专项整治;加强旅行社管理,落实《贵州旅游团队游客购物退货旅行社先行垫付公开承诺》, 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工作;强化旅游投诉处理,旅游投诉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十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农资违法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七)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完成农资打假案件查办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八)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户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

(十九)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二十)实现30户以上自然寨4G网络全覆盖,加快5G商用步伐,扩大信息消费。(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

(二十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一窗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70%;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应进必进达100%;编制办事指南数达省规定标准;政务服务事项(依申请六类)网上可办率达96%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关联率大于全省(10市州)平均值。(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二)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全年随机抽查企业覆盖率不低于3%,抽查结果录入和公示率均达到100%;涉企信息归集政府部门覆盖率不低于75%。(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完善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带动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加快构建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项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十五)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七)完善“双打”工作机构,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侵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年平均隐患率控制在4%以内;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九)积极推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网络市场专项整治。及时受理处理和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12315消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依法处置办结网络监测线索,办结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三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两书一牌一档”落实率达到100%;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覆盖率达到在建项目100%;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观摩活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率在8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一)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落实施工标准化试点工作,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重要农村公路监督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十二)持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安局)

(三十三)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牵头负责“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战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乡村环境整治”战役。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牵头开展“双十工程”。(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四)开展2020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十五)积极开展测量管理体系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十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或制定行业、地方、企业和团体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十七)推进认证认可工作,运用质量认证手段推进质量品牌和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我县特色农产品有机认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十八)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黄平分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将质量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开展督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及单位,将进行通报提醒,对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将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进行通报。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发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质量提升工作,并将质量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质量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质量月活动,集中宣传我县质量发展新举措,营造质量发展浓厚氛围,使质量发展意识成为全社会主流意识。

(四)严格工作考核。质量提升工作将作为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质量考核和综合绩效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的乡镇和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绩效目标考核“质量发展”分值直接计零分,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质量提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在本计划方案印发1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30日前报送工作年度总结(联系人:张建成,电话:18685502099,邮箱:542602436@qq.com)。

《黄平县2020年质量提升推进计划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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