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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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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0617
  • 信息分类: 政府公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34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稳定就业局势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用好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两个宝贝,着力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旅游经济、绿色经济和域经济,增强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分析,努力化解市场、价格等各种因素影响,确保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平县调查队、银监、人民银行黄平县支行人民政府)

(二)积极落实稳岗政策,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不裁员或少裁员(上年度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领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补贴返还。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参保小微企业,若上年度裁员不超过1人的,视同符合少裁员条件,可以申领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201911日至12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补贴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我县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工商联)

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

(三)培育壮大新动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培育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充分挖掘大数据商用、政用、民用价值。加快发展健康经济,深入推进大健康战略行动,围绕医药、康养、食疗打造大健康全产业链,大力发展苗族医药产业,推动医养结合,扩大康养消费。加快发展创意经济,探索启动创意产业园建设,支持旧州镇、谷陇镇、重安镇建设民族文化创意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发更多服务型就业岗位。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健康医药等人才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新兴就业岗位(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县教育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人民政府)

(四)推进城镇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就业能力。推进交通畅通、水环境治理、供水安全、城乡洁净、管网建设、景观提升、配套服务等城服务工程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开发更多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岗位。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旧州示范小城镇和谷陇特色小镇建设,不断增强城镇聚集产业、吸纳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人民政府)

(五)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农村就业渠道。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特发展地方多元化特色产业。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传统民俗民族工艺和编织、乡村特色制造等特色产业。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山地旅游、森林旅游、养生养老、文化体验等新兴业态,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精品农庄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拓宽农村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鼓励易地移民搬迁“三块地”(宅基地、农业用地、林地草地)的土地流转,提高移民增收。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企业经营主体,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确保信贷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倾斜,催生更多就业岗位。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立足本土、结合实际,探索农村财产抵(质)押方式,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县教育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县扶投公司、县银监办,人民政府)

(六)深化失业登记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失业登记服务改革,增强服务水平。失业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以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实施就业帮扶援助。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购买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加大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省级极贫乡镇谷陇镇和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及81个深度贫困村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财政局、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人民政府)

三、引导鼓励创新创业

(七)强化金融产品服务,引导鼓励支持创业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管理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创业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银监、人民银行黄平县支行)

(八)加快创业平台创建,提高创业成功率落实3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依托产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推进创业园(孵化基地)和产业园建设,创造就业岗位。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在槐花工业园区重点围绕电商、民族特色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建设孵化载体。要鼓励和支持2个以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自主申报成为省级或州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农民工创业示范园,按规定分别享受100万元和50万元的州级一次性补助;申报成为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享受5万元的州级奖励补助。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再延长不超过2年的孵化期。紧扣移民安置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旧州冷水河扶贫就业创业园建设,逐步实现五个安置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银监、人民银行黄平县支行民政府)

(九)提高就业补贴标准,激发自主创业动力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统一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将场租补贴最高额度从每月300元调整到500元,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仍按规定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十)增加贴息贷款额度,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且没有银行贷款记录的,可提供相关资料和寻求反担保的方式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提供有关材料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加大担保贷款贴息和管理发放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银监、人民银行黄平县支行

四、提升素质促进就业

(十一)提高技能培训质量,确保农民全员培训。持续推进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结合我贫困劳动力订单型、定向型、输出型、扶智型四型培训模式,围绕建筑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工业制造业、养老服务业、民族手工业用工需求大的产业,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元旦、春节前后有针对性地集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针对现代服务业的用工需求重点开展家政、护工等紧缺劳务人员培训。聚焦谷陇镇和81深度贫困村5个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以及特殊贫困群体,全面精准抓好对农民的全员培训、规定培训、精准培训、建档培训、持续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扶贫三扶三转模式,开展扶志教育、感恩教育,传授五步工作法八要素、实用技术等,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结合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用工和岗位需求,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型农民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县总工会、妇联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技术技能提升,支持企业在岗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岗前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新技术新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对在岗技术工种职工每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1911日至12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十适当放宽申领条件,扩大在岗培训规模201911日至202012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岗培训积极性,扩大培训规模。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县社保局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十关注重点困难群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201911日至202012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教育科技局、财政局人民政府)

五、突出重点群体就业

(十五)关注外出农民工群体,引导返乡创业就业。将农民工创业就业与乡村振兴、小城镇发展、县域经济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加快农村同步小康进程。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以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多种培训,不断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支持就业创业双百工程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在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中创办企业(农民合作社)。按规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给予相关税费手续费减免。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安置残疾人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农村青年创业的信贷产品。要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分险增信作用,建立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担风险的可持续模式,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发展。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亲民、便民、贴心的指导和服务。同时不断加强农民工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普及率,增强农民工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局、团委、税务局、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

(十关注贫困劳动力群体,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发改、工信商务、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广泛收集整理本地工业园区、旅游、建筑、交通、水利、家庭服务、养老服务、林下经济、农业产业发展等行业岗位信息,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将本行业最新就业岗位信息送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要实行就业岗位信息季度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数据库》,切实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就业岗位信息。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扩大本地用工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支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结对帮扶人员作用,通过进村入户将就业岗位信息推荐到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人员手中,确保每人至少推荐3个以上岗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推荐见面会,搭建企业用工与务工人员面对面双向选择平台,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人民政府)

(十关注青年高校毕业生群体,强化就业准备措施20191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十关注就业困难人员群体,托底安置保障民生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2019—2021年期间全开发301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专岗,重点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就业困难人员。实施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援助计划,从2019年至2021年间,在全范围内为1000名有劳动能力但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已实现就业、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就业扶贫援助补贴,补贴标准按400//月发放,补贴期限至202112月底,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教育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生态移民局、总工会、团委、残联、税务局人民政府)

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

(十抓实劳务协作,促进省外输出转移依托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机制,发挥驻杭州拱墅区劳务联络站的作用,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联系沟通通过签订劳务协议、召开专场招聘会、引进劳务公司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大对《关于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60号)《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36号)两个文件的宣传力度落实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保障输出人员在工作环境、资金补贴、人文关怀等方面享受到扶持,引导我贫困劳动力到杭州等地有组织输出就业,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对口帮扶劳务协作变无序为有序、变无保障为有保障、变不可持续为可持续。(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

二十)引建经营主体,壮大扶贫示范基地依托县内产业发展,精准实现岗位需求与劳动力资源有效匹配,充分对接对口帮扶城市杭州市的电商、大型加工企业、产业扶贫项目等,通过引进企业加工、生产工序,建立合作联盟,建立劳务协作扶贫车间。大力支持在杭务工人员返乡到谷陇镇、重安镇和81深度贫困村创办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发挥在黔浙商企业资金足、情况熟的特点,积极鼓励浙商企业将扶贫车间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开展招商活动,引进5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或移民安置点。加大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积极对接园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对申报成为省级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的,按照规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牵头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移民局,人民政府)

(二十落实补贴举措,加快劳务组织化进程积极争取将省内外规模大、效益好、声誉佳、管理规范的企业充实到劳务输出基地,进一步完善健全操作性强的劳务输出协议,把基地建成劳动力输出的放心企业、首选企业。对输出基地进行跟踪服务,让输出劳动力在稳就业、个人发展上有保障,真正形成常态化输出。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对输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跟踪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每人500元的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补贴和每人400元的跟踪服务一次性补贴。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外省内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

七、强化工作措施保障

(二十切实加强领导,夯实政府主体责任。要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出台失业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相关措施,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做好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本行业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责任,特别是根据企业的困难原因、发展前景、对就业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享受政策的困难企业范围,突出重点帮扶对象,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

(二十切实加强沟通,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发改、人行黄平支行等部门要着眼于经济运行状况和就业走势,加大政策预调微调,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县工信商务等部门要着眼于降成本,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的市场。其他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或开展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专项活动,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

(二十)切实加强服务,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制定就业政策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对重点企业、困难群众,要入企入户开展点对点宣讲,精准推送政策。要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准确掌握政策内容、经办流程等,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对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政策要于201911日起全面兑现。对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要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要求通过实名制系统逐级上报要严把实名制数据质量关,密切跟踪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政策服务信息,做好数据动态更新、跟踪服务工作。(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

(二十切实抓好宣传,营造积极就业氛围要引导困难企业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通过转型转产、培训转岗、支持双创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生存与发展,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主动提升就业能力,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形成稳定扩大就业的合力。(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人民政府)

解读链接:http://www.qdnhp.gov.cn/xxgk/jcgk/zcjd/201912/t20191212_36548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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